公证员助理招聘公告

招聘岗位

公证员助理

招聘人数

4-6名(根据报名及考试情况择优录取,劳务派遣制。最终人数以实际录用为准)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全日制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3、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岗位说明

1、工作职责主要是辅助公证员完成各类公证事务;

2、完成本处要求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简历投递

1、应聘者请将简历及相关资格材料投递至邮箱:nfgzc001@163.com(邮件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

2、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2026年10月10日接受报名。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用人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