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文琪、何凯平、何凯军申请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的公告

关于何文琪、何凯平、何凯军申请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的公告

兹有当事人何文琪、何凯平、何凯军向我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被继承人何锡莹(男,1934年1月10日出生,生前公民身份号码:4401021934********,已于2026年4月19日死亡)、被继承人范丽容(女,1936年12月3日出生,生前公民身份号码:4401021936********,已于2021年11月10日死亡)】,并分别提交了被继承人何锡莹于2020年11月3日订立的自书遗嘱以及被继承人范丽容于2020年11月3日订立的自书遗嘱。

本处已受理上述公证申请,具体核实程序本处现已开展。如有相关人员对当事人何文琪、何凯平、何凯军依据上述《遗嘱》在本处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有异议(包括但不限于被继承人何锡莹、范丽容存在其他有效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或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请在公告期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自然日)向本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交充足、有效证据证明主张的,本处将应当事人何文琪、何凯平、何凯军的申请,按照上述遗嘱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手续。

联系人:何杰超公证员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59号保利大厦东塔16楼

联系电话:020-83635653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