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廖月明申请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的公告

关于廖月明申请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的公告

兹有当事人廖月明向我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被继承人:黄友潮(男,1948年8月15日出生,生前公民身份号码:4401051948********),已于2026年4月14日在广州市死亡】,并提交了被继承人黄友潮于2022年8月4日设立的公证书编号为(2022)粤广南方第21993号的公证《遗嘱》。

本处已受理上述公证申请,具体核实程序本处现已开展。如有相关人员对廖月明依据上述公证《遗嘱》在本处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有异议(包括但不限于被继承人黄友潮存在其他有效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或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请在公告期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自然日)向本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交充足、有效证据证明主张的,本处将应当事人廖月明的申请,按照上述遗嘱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手续。

联系人:罗烨公证员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246号信德商务大厦9楼902室

联系电话:020-83726513;020-83354571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