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佩婵申请办理
遗嘱继承权公证的公告
兹有当事人黄佩婵向我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陈凤仪(女,1942年2月4日出生,生前公民身份号码:440103194202041826),已于2023年8月21日在广州市死亡,并提交了被继承人陈凤仪于2021年1月14日设立的公证书编号为(2021)粤广广州第15381号的公证《遗嘱》。
本处已受理上述公证申请,具体核实程序本处现已开展。如有相关人员对黄佩婵依据上述公证《遗嘱》在本处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有异议(包括但不限于被继承人陈凤仪存在其他有效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或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请在公告期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自然日)向本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交充足、有效证据证明主张的,本处将应当事人黄佩婵的申请,按照上述遗嘱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手续。
联系人:承办公证员 张华燕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59号保利大厦东塔16楼
联系电话:83326528、13503099699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