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定监护公证 守护温馨晚年

老有所养一直是国人的传统理念,老有所依更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少子化、老年化的社会背景下,产生了独居老人等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我们除了面临老有所养的挑战外,还面临着谁来维护老年权益的挑战。

值此重阳尊老之际,让我们聊聊《民法典》施行两年来南方公证处办理意定监护公证的两个实例,希望能为老年朋友养老扶助、维护权益提供解决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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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例一

近日,刘氏兄弟二人带着母亲张阿姨来到南方公证处寻求帮助。不久前,张阿姨不幸突发脑梗昏迷,经过在ICU病房一段时期的治疗,目前康复较好,已经出院。但住院期间高昂的治疗费用,让兄弟二人都背负不同程度的债务,这让整个家庭气氛压抑。张阿姨也意识到了两个儿子心里的芥蒂,自己平时勤俭节约,存有不少积蓄,能够用财产相应地补偿给两个儿子。但张阿姨也不禁有一丝忧虑,若是自己以后再有什么突发疾病,两个儿子之间会不会互相推诿?进而对自己不管不问?张阿姨向南方公证处的公证员表示,大儿子的性子急躁,凡事都要争个先后,小儿子则从小温柔贴心,住院治疗期间也常来照顾自己。为了防止两个儿子因治疗费用的承担问题产生纠纷,她希望将来自己再有无法表达的严重疾病时,由小儿子来照顾自己,并对自己名下的财产进行管理。

在对张阿姨的基本情况了解后,南方公证处的公证员为张阿姨与小儿子办理了意定监护协议公证,由张阿姨指定小儿子为监护人,在张阿姨身患无法表达的重大疾病时,小儿子作为监护人,代为进行生活照料、医疗救治、财产代管、身后事宜等安排,防止家庭纠纷。

实例二

“虽愿身体安康,但疾病总是不讲人情”,这是郭叔叔来到南方公证处说的一句无奈感慨。郭叔叔是一位人民教师,退休十余年的生活单纯闲适,颇有无忧无虑之乐。但近几年的新冠疫情势头汹汹,在感染两次新冠以后,郭叔叔觉得身体每况愈下,逐渐担忧起了余生托付的事情。郭叔叔的三个子女均在海外生活,日常生活起居均是由侄女照顾,感染新冠期间,也是侄女忙前忙后,悉心照料。看着侄女如此尽心尽力照顾自己,郭叔叔内心倍感欣慰,他希望在自己将来患上无法表达的严重疾病时,也能够由侄女照料。

针对郭叔叔的需求,南方公证处的公证员为其与侄女办理了意定监护协议公证,由郭叔叔指定侄女担任郭叔叔的监护人,在郭叔叔将来失能、失智时,监护人侄女可为其安排起居饮食、根据其需求合理处分其财产、处理医疗救助事项等事宜。这样,在情况紧急的时候,就能很好解决子女身在海外难以贴身照顾的问题了。

正如郭叔叔所感慨的那样,每一位老人都希望自己保持身体健康,但疾病来势汹汹,在身体硬朗时未雨绸缪,提前做好打算,也是对自己的合法保障。

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能够充分保障老人的个人自主决定权,让老人根据家庭情况、生活需求、习惯偏好,挑选自己中意并值得信任的监护人,从而让“我的余生我做主”成为现实,充分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南方公证处根据老年人群的特定需求,个性化定制公证服务,设计最有利于老年人群的公证方案,保障老年人群的合法权益,让老人安心、亲属放心。

重阳来临,南方公证处衷心祝愿所有长者,如南山之寿,不骞不崩,如松柏之茂,无不尔或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