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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书公证

声明书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发表声明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需要向公证处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与声明的法律事实相关的证明(如房产证、出生证、结婚证、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商标权利证明等);

3、声明放弃遗产继承权,需提交财产权利证明(可以提交复印件)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材料声明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或声明人有继承权的凭证,有遗嘱的,需提交遗嘱

4、可以提交声明书文本参考,无文本的可委托承办公证员代为起草、修改

5、经公证员审核后需要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

取证周期

正常取证周期为七个工作日,可根据个人情况办理五日取、三日取、隔日取加急服务。

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1、必须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可代办

2、声明书公证为法律行为类公证,自签署之日起不可以再添加副本,如果需要公证书必须重新申请办理。

公证证词参考格式

兹证明XX姓名XX年XX月XX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声明书》上签名按指印,并表示知悉声明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XX姓名声明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