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承诺

一、认真执行《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真实、合法的办证原则,坚决杜绝假证。

三、牢固树立为当事人服务的思想,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受理符合条件的各项公证申请,坚决杜绝推诿、搪塞、刁难当事人的现象。

五、对材料齐全、符合办证要求的各类公证事项,在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需要调查、核实或调档的公证事项除外。

六、严格按照规定收取费用,列清收费项目及明细。

七、本处投诉电话:020-83636603,在接待大厅设有意见箱,接受社会公众监督。